您现在的位置: 论文格式网 >> 常用资料 >> 交际礼仪 >> 正文
最 新 热 门
最 新 推 荐
相 关 文 章
没有相关文章
涉外活动拍照忌


涉外活动拍照忌
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6-10-27 1:41:40

在涉外活动中,人们在拍照时,必须不能违犯特定国家、地区、民族的禁忌。凡在边境口岸、机场、博物馆、住宅私室、新产品与新科技展览会、珍贵文物展览馆等处,应严忌随意拍照。
在被允许的情况下,对古画及其他古文物进行拍照时,严忌使用闪光灯。凡在"禁止拍照"标志的地方或地区,人们应自觉忌讳拍照。在通常情况下,应忌讳给不相识的人(特别是女子)拍照。
【字体: 】【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  • 上一篇文章:
  • 下一篇文章:
  •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联系站长 | 友情链接 | 版权申明 |
    冀ICP备05003937号
    Copyright ©2005 - 2008 论文格式网